安保部工作职责
来源:  作者:  发布时间: 2011-06-28  浏览次数: 78

 

东校区安保部是学校公安处的派出部门,根据东管委的工作安排,负责东校区治安防范、安全防火、综合治理、车辆交通秩序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布置、检查、督促、指导、落实等工作。具体职责是:
1、负责制定东校区治安管理的有关管理规定,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确保校区平安。
2、根据《综合治理及安全责任书》的有关要求,做好督促检查及落实工作。
3、负责东校区的消防设施建设和检查工作,坚持"以防为主,防消结合"的工作方针,逐级落实防火责任,健全义务消防组织,并坚持每日消防巡查。
4、负责东校区隐蔽战线上的对敌斗争。做好东校区的政保工作,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
5.负责东校区教职工及其家属的户口管理工
6.配合和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好学生公寓、教工宿舍、以及大型娱乐活动公共场所的安全秩序。
7、负责东校区门卫管理、教学场所的看护和校园巡逻工作。
8、负责东校区大型活动的车辆调度、交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.
9、负责东校区停车位的规划、管理和车位安排,做好校园内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。
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保卫工作任务。